江苏省副省长李小敏日前强调,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落实好保护的责任、维权的责任、稳定的责任。能否处理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做好土地管理工作,推进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成为检验地方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能力和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
他指出,土地管理工作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也是一个难点。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提高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的意识和能力。地方政府“一把手”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土地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提高依法依规管地用地能力和水平。
一是明确和落实保护的责任。落实地方政府保护的责任,主要依靠两个手段:实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层层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土地管理问责制度。要坚守省政府下达各地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确保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二是明确和落实维权的责任。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权益,就是要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审批征(占)用土地以及出让、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防止国家和集体土地资产的流失。
三是明确和落实稳定的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认真解决涉土信访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良好发展环境。(储卫东)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