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浦区已向工业园区22家引资责任单位下发“罚单”,限期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文件要求整改招商引资企业建设用地问题。这是该区全面开展工业园区建设用地清理行动的重要标志,也是此项行动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关键性举措。
转变用地观念和发展方式,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最大效益,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已成为清浦区委、区政府解放思想加快发展的共识。为此,该区迅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决定利用7—9月份三个月的时间,全面开展工业园区土地集中清理行动,为此区里专门成立了工业园区土地集中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了组织调查,制定了科学清查方案,明确了清理范围与原则,积极稳妥推进集中清理工作顺利实施。
根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该区全面开展工业园区土地集中清理行动,主要范围是对工业园区内超过一年以上的闲置土地进行清理,结合实际对一年以下的闲置土地督促动工,鼓励企业追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充分利用好现有用地;对超过一年以上的闲置土地要征缴土地闲置费用;对超过两年以上的闲置用地要依法启动无偿收回程序,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
为了有序有力推进清理工作,该区将清查行动分成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考核验收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分别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和内容。在区建设用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区法院、司法、税务、国土、公安、工商、环保、安监、发改、劳动、监察、招商、矛调中心及园区相关部门各明确了一名熟悉法律法规的业务骨干,积极参与清理工作。根据前期调查摸底,该区将目前的工业园区企业主要存在的“腾龙换鸟、清理回收”、“经营困难,意向转让”、“企业保留,部分土地回收”、“促进发展”、“项目较小,提高档次”等5类问题进行了分类和梳理,然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方案,按照“促发展、达双赢”、“谁招商,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引资责任单位和园区办有关负责人按照“建设用地问题处理交办单”要求予以清理,切实做到人员、任务、责任“三落实”,保持与企业的及时沟通和联系,主动上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督促企业对照存在问题,尽快予以整改到位。
该区实行“周通报、旬会办、月总结”制度,及时会办清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适时调整工作策略,区政府及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先后多次召开有关专题工作会议,全力推进清理工作顺利开展;与此同时,该区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督考办及时通报清理工作进度,采取不定期抽检的方式,督促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切实履行责职,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责任,坚决刹住、制止擅自变更土地用途、非法转让工业用地行为,对违法行为,将严格执法,坚决处理,一查到底。
(李兴兵 王赓 )